工商時報【主筆室】
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許勝雄發表千字文向政府喊話,希望放寬彈性工時;行政院和勞動部齊聲回應,因勞資無法形成共識,短時內沒有鬆綁彈性工時規畫。在此同時,勞動部則邀集22縣市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會商,宣示中央與地方將共同協助企業提升整體勞動條件,對於取巧的企業,也將依法實施檢查及裁罰。
這樣的發展顯示勞動部落實新法和捍衛勞工權益的決心,短期內新法實施所衍生的紛亂和爭議,將難以避免,但我們擔心如此無助於勞資對立的緩和,並將進而影響企業的投資意願,不利於已然低迷的經濟成長。
行政院長林全日昨出席與中小企業茶敘時所強調,一例一休修法的宗旨是希望讓勞工有比較多的休息時間,減少工作時間,如果還是要超過一定工時的話,就必須要有比較高的加班費,目的是希望能夠改善勞工的工作條件。然而,由於新法規定雇主要求員工於正常工作日後,繼續於休息日出勤,不僅要求雇主至少要以四小時單位給予加班費計算外,休息日加班費最多可達日薪的2.67倍,希望達到「以價制量」,讓勞工多休息的效果。
這樣規定,對於在星期六日仍繼續營運的連續式生產製造業、餐飲、旅遊、超商、客運等服務業、長照機構、幼兒院等社會福利機關,以及環保等公共服務的人力運用和服務成本的衝擊,使得多數用人機構都面對調整壓力。
最近,有媒體針對製造、服務、金融等產業中員工數200人以上的企業進行調查顯示,有20.6%企業「考慮減少聘用正職員工,改用外包或派遣」,其中零售與服務業者的比例更高達32%,反映占台灣總就業人口七成以上的服務業,將因一例一休,更快啟動外部人才運用,這樣的發展趨勢無疑顯示出,即使根據國發會的評估一例一休僅讓製造業及服務業營運成本增加0.1%及0.22%,乍看之下影響不大,但是對於處於微利時代的製造業和服務業而言,在原有員工雇用型態難以維持原應負擔之勞務成本時,自然只好「改用外包或派遣」,這樣的調整模式固然達到「讓勞工多休息」的效果,但是對正職勞工而言,恐怕就會有「失去加班機會、降低所得」的疑慮,是否符合多數勞工朋友油煙處理設備的期待?值得深思。
對於上述爭議,工業總會許勝雄理事長以「轉輸為贏-產官共同面對一例一休的調適問題」為題,建議放寬彈性工時,並呼籲政府應與企業共同承擔,用合作夥伴的態度,共同解決問題,並提出足夠配套,無疑是希望政府透過實調訪查,充分掌握各行各業適應一例一休的困難點,進而提供關懷與輔導,希望讓目前陷入勞、資、消費者「三輸」爭論的政策,轉輸為贏、甚至創造「三贏」。
然而,從勞動部日前在官網公布「勞動基準法修法常見問答集」,將近來媒體披露雇主因應《勞基法》一例一休的各款花招逐一破解,還強烈措辭警告資方不要取巧玩法,以及日昨大動作找來全台22縣市勞動機關首長舉行聯繫會報,強調「法律沒有空窗期,今年上半年若有勞工檢舉或重大違規等情事,包括輔導後仍不改善,不用等到第3季勞檢,各地勞工局就會開罰。」固然反映其維護勞工權益的決心,但顯然缺乏對於多數用人機構需要時間以調整營運模式,以及修訂人力資源和會計管理系統的「同理心」。
特別是由於新法明訂「吹哨者條款」,鼓勵及保護勞工檢舉違法雇主,並加重對違法雇主的處罰,違者將處以2萬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罰鍰,以及賦予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1/2至150萬元等,在新法實施初期油煙處理機即有可能因為雇主與勞工對於新規定的理解不同,或是無法立即符合新法或解釋函釋的規定的情況,而衍生勞工檢舉雇主違法的爭議,進而升高勞資對立的緊張氣氛。
更值得重視的是,一例一休新制衍生的紛亂和爭議,不但將影響企業營運,對於企業在台灣的投資也都有不良的影響。歐洲在台商務協會(ECCT)在去年11月所發表「加速翻轉台灣經濟」建議書中,強調「人」是創新最重要的關鍵,台灣在吸引優秀人才、勞動短缺上的問題並未解決,甚至於強調勞動法律不夠有彈性,不只對產業發展不友善,也難以創造出更好的創新和投資。
但觀察目前一例一休的修法,宗旨良善,卻因規定過於僵化,勞資雙方均無所適從,無端增加勞資對立的因子。在工總喊話後,台灣兩大龍頭公司台積電和大立光也隨後呼籲政府放寬勞工加班上限,可見這已是全國大中小型企業的共同難題,主管當局確有必要考慮放寬解釋,緩和已然發生的勞資對立氣氛,才可望進一步讓勞動新制的實施轉輸為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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